关于人性,一直不变的有两个学说,“性本善”和“性本恶”。性本善是儒家先提出的,他们认为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出身贵族的王侯将相都是一样的,在婴儿时期什么都不懂,所以都是善的(毕竟婴儿也做不出什么恶事),我们说一个人无恶不作,那他也是后来被教坏了。现在小孩都在学的儒家经典三字经为啥能流传这么久?里面第一句话就是“人之初,性本善”人生出来的时候是善的,明显是儒家观点,而且“养不教,父之过。教不严,师之惰。”,归根结底,孩子要是不好就和家里或是老师的的教导有关,现在很多人骂人都说谁谁谁是有人养没人教的人,说明中国很重视人的教育,认为人最初就是个胚子要经过后来人的揉捏才能成型。荀子的性恶论笃定人生来就是功利的邪恶的,善良的一面都是装出来的,“人之性,恶也。其善者,伪也。”。人本身就有欲望,有人欲望多有人欲望少,这是不同类型的人表现出了不同的天性,很正常,所以在儒家那里被视为不道德的、错误的行为在荀子这里都是人的本性,没必要谴责,反而是正常的,那性恶论会得到更多失败者的支持,接受儒家仁义礼智信教诲的君子支持儒家,这就越来越对立,历朝历代的宪法似乎是按照性恶论的理论搭建的,性善论当然不提倡酷刑,认为知错就改就好,宪法对犯罪的人严惩,这不就是认为人“性本恶”吗
现在有一些国家不提倡死刑,犯再大的恶都是无期徒刑,大家都不理解为什么。比如罪犯无辜杀了人,大部分人都觉得罪犯该处以死刑,都会认为这处罚极正常,但是很多人不去想的是,法律的作用就是用来避免杀人违法干伤天害理事的发生,现在处死刑反而要用自己反对的形式制裁违规者,确实有点两相矛盾。今年年初的邯郸杀人案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,这事发生后几乎是全国人民一起呼吁处以这些凶手死刑,但因为是“未成年人”逃过了法网,现在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就是用了儒家性善论的观点,未成年人就是一个尚未完好的胚子,现在歪了还可以再改变造型,但是这把所有的都一概而论了,社会上的事不可能一切都遵循预想那样发生,比如这件事就是无法挽回的结果,明知这些人不会悔改,却碍于法律让应该得到惩罚的人逃走。
以前封建社会很多酷刑,凌迟、腰斩、车裂都极度残忍,历史上那么多冤案啥的,可以说法制的理论基础就是性恶论,宁愿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,都该杀。其实我认为没有什么性恶性善,人生一开始就是一张白纸,被你之后所经历的事涂上不同的颜色,有的人人生活的有意义,他的人生画纸可以是重峦叠嶂的样子;有的人活在世上找不到目标,可能他的画被不经意的墨点染上了,晕染开之后整幅画都变了样,所以不管人到底性恶还是性善,之后的人生都要看自己的选择,而不是被荀子孔子的假设学说扰迷方向。
蠟版說 和白板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