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剑翘复仇案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轰动全国,她刺杀了孙传芳,并在作案后自首。她刺杀孙传芳是为父报仇,他的父亲施从滨生前也是军阀,在张宗昌手下当官,后来被孙传芳手下俘获,又被斩首暴尸街头。(详见)施剑翘复仇经过非常曲折,她真正复仇成功是在父亲遇害十年后,这期间,她想过让家中男性完成复仇(如哥哥、弟弟),但是因为种种原因都没能成功实施,她就连结婚都只是为了丈夫能帮自己实施计划,没有感情。按照法律讲,杀了人是应该是要无期徒刑或者判死刑,施剑翘实在特殊,只在监狱待了七年,五十年代甚至在北京是政协委员,也算是善终了。
施剑翘为了替父亲报仇付出的实在太多,她原名施谷兰,后来自己改名施剑翘,剑就是指武器,翘代表一种顽强的情感。有意思的是,她的复仇行动非但没有激起愤怒,反而是更多人称赞他的行为,她刺杀之后“制造舆论”,痛斥孙传芳的恶行,并在其父身上添加好形象,以此突显这件刺杀案的正义性。“为父报仇”是站在经典的儒家立场上,儒家一直赞许“正当的自我牺牲”,社会舆论也都认为“子为父隐”没什么不对,毕竟亲情在中国比什么都重要。这都是儒家思想在作祟,在国外,不管因为什么都会得到相对公正的审判。从秦朝开始,中国的法制一直都是儒法相结合的社会,不可能一点“人情味”都没有。施剑翘为父亲报仇是正义的,可是他的父亲那类人还有很多,在孙传芳看来可能就是战争里一个普通人生命的消亡,战争时期都有很多必要的牺牲,如果人人都为亲人报仇,那就没人敢去当军官,没人敢去为国拼命了。